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CB100A驾驶室组合尾灯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2

1. 招标条件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以下简称甲方)现需委托专业的灯具设计制造公司进行CB100A驾驶室组合尾灯开发,对CB100A驾驶室组合尾灯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灯具设计制造公司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 CB100A驾驶室组合尾灯开发项目

2.2 招标编号:ZB2023-12-CSC003

2.3项目内容:CB100A驾驶室组合尾灯开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二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1111日至20231115,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人均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信用截图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予退还。

4.4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收后无息退还。

4.5款项缴纳账号:收款单位名称: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011000193401011262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099

地址、电话: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0379-64969275

款项来源(附言): 组合尾灯开发投标保证金+公司简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上午830 分;

开标时间:20231124上午8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电子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hndzzbtb.hndrc.gov.cn/)和《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togroup.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车身厂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54     

邮编: 471004                      

联系人及电话:王振伟13663881297

  电子邮件flagztb2019@163.com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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