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湿度发生器(二次)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便携式湿度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发布两次招标公告后,仅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按规定进入谈判程序,现将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便携式湿度发生器(二次)

2、招标编号:HC02023-053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便携式湿度发生器1

2.2交货地点: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套设备交付

2.4安装期:供货后10天内,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2388日发布一次、2023816日二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23961500

谈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口名门世家16号楼16楼评标室

五、谈判结果:

成交人:洛阳昭泰工贸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元):442000.0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西苑车辆与动力检验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苑路39

邮编:471039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26900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口名门世家 16 号楼16 1605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13598165187

邮箱13598165187@139.com

本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公示期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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